交通運輸部海事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航運公司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2018-07-13 文章來源:原創文章
交通運輸部海事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航運公司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海安全【2017】40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海事局,長江、江蘇海事局,各直屬海事局:
近年來的水上交通事故調查發現,部分航運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仍然存在安全投入不足、船舶設施設備維修保養不及時、未對船舶實施有效管理等安全管理不到位問題。為進一步督促公司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做好公司安全監管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各海事管理機構要不斷加大公司安全監管工作力度。在開展公司日常監督檢查和體系審核前,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等各種手段,做好事故、安檢、現場監督、違法違規及船舶審核等各項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提前確定檢查和審核重點,提高日常監督檢查和體系審核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以“雙進”工作為抓手,強化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督促公司高度重視船員管理工作,嚴把船員聘用關,不斷加強對船員的教育培訓,并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調動和發揮船員的工作責任心和積極性。督促公司加強對船舶的檢查指導,確保對船舶的岸基支持和資源保障,保證船舶設施設備維修保養及時有效。
- 各直屬海事管理機構要嚴把審核質量關。督促公司結合實際進一步修改完善安全管理體系文件,強化體系文件的針對性和可*作性,防止“兩張皮”現象,確保安全管理體系有效運行。加大對公司岸基及船舶安全與防污染管理活動的審核力度,重點突出總經理、指定人員和船長三個崗位。對于客船(包括普通客船、高速客船、載客高速艇、客滾船)、危險品船公司,在安排代表船審核時,加強統籌協調,合理安排公司、船舶審核時間和人員,要求在代表船選取原則不變的情況下至少一艘代表船審核與公司岸基活動審核同時進行或至少一名代表船審核員(觀察員)參與公司審核,并在審核過程中對相關情況進行船、岸對比核實,切實提高審核質量。
- 各海事管理機構要嚴格落實公司重點跟蹤制度和水上交通安全約談制度。對于符合重點跟蹤條件的公司,按規定列為“重點跟蹤航運公司”并實施重點跟蹤管理。對安全管理存在重大問題的公司,按規定進行約談,并加強對問題整改情況的跟蹤。
- 各海事管理機構要進一步健全與水路運輸管理部門的信息通報機制。將公司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通報相關水路運輸管理部門,共同推動相關問題的整改落實。對水路運輸管理部門通報存在違規掛靠等問題的公司,采取監督檢查、附加審核等措施檢查公司的安全管理情況。
- 各海事管理機構要高度重視公司安全監管工作。探索適合轄區特點的監管模式,逐步建立起專職監管人員(審核員)隊伍,不斷加強對人員的教育培訓,提高其業務能力和工作責任心。進一步健全公司安全監管后勤保障機制,按規定妥善解決監管人員交通等問題,為監管人員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交通運輸部海事局
2017年8月8日